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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政策“组合拳”促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热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浏览次数:12557

日前,辽宁省出台《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的通知》,从扩大市场化就业规模、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提升就业能力、精简优化求职手续等6个方面27条具体措施,打出政策“组合拳”,推出补贴“大礼包”。

通知提出,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按企业为其缴纳的最长不超过6个月社会保险费(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部分)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具体标准由各市确定,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在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期限内的符合条件企业,可预拨不超过50%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余下部分在企业恢复缴纳社会保险费后拨付。

给予创业培训补贴,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可参加免费创业培训,按照每人创业引导培训不低于500元、创业指导培训不低于2000元,给予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创业培训补贴。首次在辽宁省内创业并获得创业担保贷款的,给予不低于3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大力提升就业能力,开展免费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3至6个月,给予每人每月1500至2000元培训补贴。

积极拓展就业渠道,开展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扩大招录高校毕业生规模,畅通政法专业高校毕业生进入基层司法机关就业渠道;各地各部门进一步精简优化求职手续,促进市场化就业,精准搭建人力资源供需对接平台,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求职就业和用人单位招聘用工提供针对性公共就业服务。(刘国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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